鋼骨架輕型板的安裝要求
鋼骨架輕型板裝置流程、制作、運送、堆積、裝置、保護: 放線——吊裝——定位——固定(如焊接)——焊縫的處理——填板縫
2.1 鋼骨架選用焊接或螺栓銜接,選用焊接時焊縫質量等級為三級,焊縫高度為 4mm.
2.2 芯材采納分層澆筑,為確保芯材的全體性,芯材分層澆筑時應在下層初凝前澆筑上層。
2.3 受力筋保護層厚度≥20mm。
2.4 鋼骨架輕型板上不得隨意開洞,當洞口尺寸 D>200mm 時,孔洞應在制作時預留;特殊情況需現場開洞時應由廠家合作完結。
2.5 鋼骨架邊框應進行除銹處理,除銹等級為 st2,C06-1 鐵紅醇酸防銹漆兩道、C04-2 各色醇酸磁漆兩道,膜厚 120μm,鋼邊框與芯材接觸外表不刷漆。
2.6 當芯材強度到達規劃強度的 70%時方可運送,吊裝,裝車運送時,車內應設墊木,輕型板應堆積平坦,捆綁結實,輕型板懸挑長度不超越 600mm.
2.7 鋼骨架輕型板在二次搬運及吊裝時,應選用專用機具作業,單塊吊裝。
2.8 鋼骨架輕型板堆積時,場所平坦堅實,每垛堆積高度不得超越 10 塊板,墊木高度要求共同,上下對齊。
2.9 鋼骨架輕型板裝置時,板放置在支座上的長度不得小于 60mm,就位后,屋面板、樓板主肋應與支座(混凝土梁上預埋件)焊牢,其焊縫長度不小于 60mm,焊縫高度為 4mm,并應確保三點焊接,房屋端部、伸縮縫處及其他相似部位,當焊接困難時,應采納有效辦法予以固定,墻板選用柔性銜接,所有板縫間應澆灌密實,且外表進行關閉處理,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屋面板,樓板應按圖集全體銜接節點做法進行加強。
2.10 屋面宜選用結構找坡,斜度不宜小于 2%,防水層可直接做在屋面板上。
2.11 鋼骨架輕型板在運送和裝置過程中應避免磕碰,對因沖突,磕碰導致油漆掉落或板部分損傷,裝置完畢后應及時補油漆,并按要求對板部分損傷進行修復。
2.12 鋼骨架輕型板不能直接作為土建施工作業面,若在板上堆積及運送施工資料時,應采納保護辦法,且其堆積及施工荷載不得超越板答應外加均布荷載組合規范值。
2.13施工前應對主體結構進行測量,要求主體結構答應誤差:垂直方向±10mm,水平方向±24mm,若誤差過大應與相關單位商定處理方案。
2.14埋件裝置完畢后進行測量,要求預埋件答應位置誤差:垂直方向±10mm,水平方向±5mm.
2.15 鋼骨架輕型外墻板施工前,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,銜接件、配套資料應備齊,放出水平和高度控制線,外墻板應對號分中就位,要注意裝置順序,外墻板找正就位后先做好暫時固定再脫吊鉤,然后按圖集規則的銜接做法固定。
2.16鋼骨架輕型板的保護應按《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》GB50018-2002相關規則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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